YNBG2022001
關于印發《郁南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及節水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郁財農〔2022〕88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郁南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及節水獎勵辦法(試行)》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郁南縣財政局 郁南縣發展改革局
郁南縣水務局 郁南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10 日
郁南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及節水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大力推廣節約用水,保障農民及農業經營組織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促進我縣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健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的意見》(粵財農〔2021〕127號)、《云浮市財政局關于建立健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的意見》(云財農〔2022〕8號)和《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郁南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郁府辦〔2018〕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郁南縣境內具備按立方米計費條件的大、中、小型灌區和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高標準農田以及國家現代化農業產業園項目。
第三條 我縣設立節水獎勵資金用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及節水獎勵。
本辦法所稱精準補貼是指農業綜合水價改革過程中,在發揮水價促進節水杠桿作用的同時,為確??傮w不增加用水戶定額內用水的水費支出,保障農田水利工程設施良性運行,設立專項資金對定額內用水提供保障的專項活動。
本辦法所稱節水獎勵是指在農業綜合水價改革過程中,為激勵節約用水,對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生產模式促進農業節水的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或不同規模用水戶在水權定額內的用水節約部分予以適當獎勵。
第四條 農業供水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用水定額(水權總量)按2021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地方標準:用水定額(農業)DB44T1461.1-2021》執行。
第五條 實施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應遵循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原則,切實保護農民合理用水權益,在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的基礎上,建立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第二章 精準補貼
第六條 農業用水精準補貼的對象為:地表水定額灌溉的種植糧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麥、番薯、馬鈴薯)和蔬菜、茶葉、香蕉、柚、柑桔、橙、林檎、桑椹、番石榴、楊梅、荔枝、龍眼、青梅、火龍果、葡萄等經濟作物的節水農戶,包括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組織。
第七條 農業灌溉用水精準補貼標準為:根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考評結果,對合格者進行補貼,其中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補貼標準為0.018元/m3,小型灌區補貼標準為0.012元/m3,超定額部分不享受政府補貼,種植花卉等其他經濟作物和利用地下水灌溉的暫不予補貼??己瞬缓细裾撸谎a貼。在實施過程中,結合縣財力等情況可適時調整完善相關補貼政策。
第三章 節水獎勵
第八條 農業灌溉用水節水獎勵對象為:采取工程節水、農藝節水、調整優化種植結構等方式,實現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農業用水戶。
第九條 農業灌溉用水節水獎勵標準:采用分類節水獎勵。
?。ㄒ唬Ψe極采用噴灌、滴灌、管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肥水一體化技術和設施進行節水的用水戶給予節水獎勵,用水戶包括不同規模的農戶、種植大戶、依法設立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等,獎勵標準為定額內用水量每減少10%,獎勵2元/畝,灌溉定額參照《廣東省地方標準:用水定額(農業)DB44T1461.1-2021》執行。
?。ǘr民用水合作組織進行總量節水獎勵。對高效節水工程運行管理、節水技術推廣、節水作物種植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的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年度節水量達到定額內用水總量10%以上的,根據節水獎勵資金安排情況予以適當獎勵。
?。ㄈ⑴c節水工程建設、引導群眾節水、參與式管理、水權監管等方面工作到位的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經縣水務局考核排名第一的,根據節水獎勵資金安排情況予以適當獎勵。
第四章 獎補程序
第十條 每年灌溉周期結束后,由享受用水補貼對象向工程所有權人或用水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農業水價文件、作物種植面積、用水定額用水量、水費繳納、高效節水計量登記等材料。
第十一條 經工程所有權人或用水管理單位核對無誤,送縣水務或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后向縣財政局提出資金申請,縣財政局按年度統籌安排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根據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二條 縣水務、農業農村部門、工程所有權人、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及新型農業經營組織要嚴格執行公示制度,重點公開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
第十三條 縣水務、農業農村部門應組織做好用水補貼對象所屬灌區的面積、計量設備、計量時段、實際用水量等情況的核對工作。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 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的資金來源包括統籌整合上級安排水管單位公益性維修養護經費和其他有關涉農的專項資金。
第十五條 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根據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績效評價結果建立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機制,加大對改革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的支持力度。
第十六條 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應及時發放到獎補對象,各鎮和行政村(涉農社區)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顚S?、專賬核算。
第十七條 補貼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包括維修養護費、動力費等,也可部分用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培訓、管理、宣傳。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獎勵實現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農業用水戶。
第十八條 獎補資金不得用于發放行政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津補貼以及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無關的工作經費,不得用于樓堂館所建設等支出。
第十九條 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各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群眾監督。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公示制度,定期對獎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縣財政、水務、農業農村部門要對獎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各鎮要結合財力狀況,統籌整合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根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情況,制定細化的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實施細則,明確補貼和獎勵標準,細化實施程序,貫徹落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經評估認為需要繼續施行的,根據評估情況重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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