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并經省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5月3日省國土資源廳下發粵府土地審(01)〔2018〕68號文,批準我縣征收集體土地合計4.4083公頃(園地2.0611公頃,林地2.2299公頃,未利用地0.1173公頃)。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郁南縣2017年度第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詳見征地地形圖)
寶珠鎮寵寨村早禾經濟合作社位于秀塘口、佛子逕地段,寶珠村駱六經濟合作社位于牛背脊地段的集體土地。
都城鎮白木村天圳五經濟合作社、白木經濟聯合社位于大王山地段的集體土地。
三、征地面積和地類
征收集體土地面積合計4.4083公頃(園地2.0611公頃,林地2.2299公頃,未利用地0.1173公頃),其中寶珠鎮2.3130公頃,都城鎮2.0963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和《郁南縣征地補償辦法(2017年修訂調整)》(郁府辦〔2017〕3號)規定執行。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的標準參照《郁南縣征地補償辦法(2017年修訂調整)》(郁府辦〔2017〕3號)規定執行。
五、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請于2018年6月8日前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通門鎮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自通告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六、被征地農村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郁南縣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