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郁南縣都城鎮江濱中路14號,郵編: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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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郁南縣都城鎮豐國包裝服務部年產塑料筐 100 萬件建設項目(遷建) |
建設單位 | 郁南縣都城鎮豐國包裝服務部 |
建設地點 | 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十二嶺陳宗民房屋(新城居委會斜對面) |
環評機構 | 云浮市天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郁南縣都城鎮豐國包裝服務部年產塑料筐100萬件建設項目(遷建)位于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十二嶺陳宗民房屋(新城居委會斜對面),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1°30′1.796″,北緯23°14′48.646″。項目總占地面積為800m2。遷建后,項目產品種類不變,產能減少,項目年產塑料筐100萬件。總投資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萬元。總勞動定員5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全年工作300天,采用1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 根據《報告表》,項目運營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破碎粉塵和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及臭氣濃度。破碎粉塵在密閉車間自然沉降,無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和臭氣濃度經半密閉集氣罩收集后由一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經處理后,項目有機廢氣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中的“新改擴建”二級標準限值;廠區內有機廢氣可滿足《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綜上所述,產生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可接受。 2、廢水 根據《報告表》,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是員工生活污水。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回用于附近果園地澆灌,不外排;冷卻塔補充水自然蒸發損耗,不外排。 3、噪聲 根據《報告表》,項目營運期的噪聲主要來源于機械設備運行噪聲。建設單位在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等措施后,項目北面、東面、西面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限值標準,南面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限值標準。 4、固體廢物 根據《報告表》,項目營運期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袋)和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機油桶和廢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廢包裝袋收集后交由資源回收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經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項目固體廢物經妥善處置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5、地下水、土壤環境 根據《報告表》,項目廠內全面實施硬底化并做好防滲措施。采取措施后對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已對本項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網上公示供群眾了解項目的信息,公示期間并未收到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