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 根據《報告表》分析,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脫泥、破碎、投料、出料、裝卸、皮帶運輸過程產生的粉塵以及堆場揚塵、轉運站粉塵、車輛運輸尾氣、加油站有機廢氣、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惡臭、食堂油煙等。 (1)脫泥粉塵 本項目中破碎加工區花崗巖、變質砂巖礦石脫泥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項目脫泥工序設置于密閉的除土車間內,并于脫泥工段設置上吸式集氣罩進行收集,經收集后粉塵分別送入3套袋式除塵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尾氣經15m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DA001、DA002、DA003)。 (2)破碎粉塵 本項目中破碎加工區的破碎工序會產生粉塵,項目破碎工序使用的設備運行過程為全密閉狀態,且中間料庫(原料堆場)設置霧炮裝置對礦石原料進行噴淋抑塵,并采用密閉式車間,僅保留物料輸送口及員工進出口,故破碎過程中粉塵逸散量極少,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 (3)破碎工段產生的投料、卸料粉塵 項目中碎車間采用密閉式車間,僅保留物料輸送口及員工進出口,項目擬在破碎工段的投料、出料進出口各設置一個上吸式集氣罩對產生的粉塵進行收集,粉塵收集后通過3套袋式除塵裝置進行處理達標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DA003、DA005、DA006)。 (4)皮帶運輸粉塵 本項目在花崗巖礦石、變質砂巖礦石破碎加工過程以及廊道運輸過程均使用皮帶連接運輸,該過程會產生皮帶運輸粉塵。本項目各車間的皮帶運輸以及廊道運輸系統均采用全密閉式輸送帶,以減少物料上下料及皮帶運輸粉塵逸散,故皮帶運輸粉塵的產生量極少,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 (5)車輛運輸粉塵 本項目場內車輛行駛會產生道路揚塵,建設單位擬對運輸道路硬底化,并定期對運輸道路進行清掃、灑水,在進出口設置洗車胎池,經上述措施治理后,車輛運輸粉塵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 (6)堆場揚塵及裝卸粉塵 為有效控制堆場揚塵,中間料庫、渣土庫、緩沖料庫均采用全密閉式倉儲,并設置霧炮噴淋灑水降塵。中間料庫的皮帶輸送機裝卸料處安裝集氣罩收集粉塵,收集的粉塵經6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07-DA012)達標排放 (7)轉運站粉塵 本項目轉運站采用全密閉形式進行轉運,轉運站頂部設置霧炮噴淋灑水降塵,各個轉運站的皮帶輸送機裝卸料處安裝集氣罩收集粉塵,收集的粉塵經8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排氣筒編號:DA013-DA020)達標排放 (8)加油站有機廢氣 項目加油站在儲油罐裝料、儲油罐呼吸及加油作業過程會產生有機廢氣,本項目加油站設置油氣回收裝置,加油站有機廢氣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 (9)污水處理設施惡臭氣體 本項目配套有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單位應定期對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維保,并在周邊種植綠植,對產生的污泥應進行密閉暫存,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期回收處理。經上述措施治理后,惡臭氣體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 (10)油煙廢氣 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達標后由排氣筒引至樓頂天面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DA021,高度:15m)。 綜上所述,本項目顆粒物排放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無組織監控點濃度限值;加油站無組織排放的NMHC可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油煙可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表2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大型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臭氣濃度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限值”的“二級-新改擴建”標準限值。 2、廢水 本項目加油站地面清洗用水、車輛沖洗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到廠區降塵或用于廠區和項目周邊的林地綠化,不外排?;赜盟|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水質標準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表1 再生水用作工業用水水源的水質標準的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中的較嚴值。 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水質標準,回用于廠區和項目周邊的林地綠化,不外排。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擬實施以下噪聲防治措施: (1)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 (2)使用中加強維修保養,適時添加潤滑劑防止設備老化,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3)對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項目應對設備加強基礎減振及支撐結構措施,如采用橡膠隔振墊、軟木、壓縮型橡膠隔振器等。再通過墻體的阻隔作用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對部分受影響較大的敏感點設置設置隔聲窗。 根據《報告表》,經上述措施及經距離衰減后,本項目中破碎加工區晝、夜間廠界噪聲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進場道路對周邊敏感點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1類標準; 本項目廊道運輸系統建成后,對周邊敏感點影響不大,經距離衰減后,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1類標準; 故項目營運期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4、固體廢物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沉渣、沉降粉塵、尾泥、廢布袋、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污泥、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含油廢抹布、清罐廢物、鐵渣、餐廚垃圾及廢油脂、加油站廢油脂、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理;餐廚垃圾及廢油脂收集后交由取得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經營權的收運處理單位回收處置;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沉渣、沉降的粉塵、廢布袋、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尾泥、鐵渣經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與污泥一并交由專業單位回收處理。 項目產生的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和含油廢抹布和手套、清罐廢物、加油站廢油脂等危險廢物于危廢暫存間暫存,暫存后交由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置。 5、地下水環境 根據《報告表》分析,本項目對地下水可能存在的影響主要為洗車平臺配套的沉淀池、初期雨水隔油池、沉淀池、加油站以及加油站儲油罐區的泄漏;由于項目洗車平臺配套的沉淀池、初期雨水隔油池、沉淀池、加油站以及加油站儲油罐區均采取防滲措施并定期檢查,不會帶來因滲漏而引起地下水污染的問題,因此本項目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徑。 6、土壤環境 根據《報告表》分析,初期雨水(含加油站初期雨水)及加油站地面清洗廢水處理達到相應標準限值后回用于項目或周邊林地綠化及抑塵用水,不外排;項目中破碎加工區內的洗車平臺配套的沉淀池、初期雨水沉砂池、加油站以及加油站配設的儲油罐、隔油隔渣池等實施底部硬底化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滲到土壤;項目產生的廢氣經過有效處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屬于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對土壤影響不大,因此本項目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徑。 7、環境風險 根據《報告表》,本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的Q值小于1,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為簡單分析,項目主要環境風險為火災爆炸引起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廢水收集設施、加油站泄漏。 建設單位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將項目的環境風險降到較低水平,因此,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