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報批形式
審批結果
批復名稱
審批文號
審批日期
環評單位
郁南縣南江口鎮河塱橋新建工程
郁南縣交通事務中心
云浮市郁南縣南江口鎮,起點位于為國道 G234,終點側為南江口鎮 沙灘
報告表
同意建設
關于以告知承諾制審批形式對郁南縣南江口鎮河塱橋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云環(郁南)審〔2024〕9號
2024.7.25
廣東粵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六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云環(郁南)審〔2024〕9號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以告知承諾制審批形式對郁南縣南江口鎮河塱橋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