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郁南縣都城鎮江濱中路14號,郵編:527199
聯系電話:0766-7599686,傳真:0766-73391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郁南縣甘羅興盛頁巖環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環保燒結磚生產技改項目 |
建設單位 | 郁南縣甘羅興盛頁巖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郁南縣河口鎮甘羅村民委員會大槎口 |
環評機構 | 深圳市佳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郁南縣甘羅興盛頁巖環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環保燒結磚生產技改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選址于云浮市郁南縣河口鎮甘羅村民委員會大槎口,項目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1°40′12.680″,北緯22°50′51.627″(來源:91衛圖助手)。礦區A拐點坐標(西安80坐標系):拐點1、2527929.448,37568740.450;拐點2、2527964.767,37568852.943;拐點3、2527841.014,37568873.403;拐點4、2527838.472,37568741.123。礦區B拐點坐標(西安80坐標系):拐點1、2528199.754,37568457.386;拐點2、2528205.248,37568534.497;拐點3、2528196.024,37568610.729;拐點4、2528046.681,37568639.606;拐點5、2528117.051,37568577.661;拐點6、2528160.532,37568449.798。現有項目占地面積31780m2,擴建后新增用地面積28850m2(其中礦區面積26300m2、道路面積2550m2),總占地面積為60630m2;擴建后總建筑面積不變,為23720m2。現有項目年產頁巖磚3000萬塊(折合標準磚3724萬塊),擴建項目擬對礦場實施開采工程,將開采出來的粉砂巖作為原材料生產燒結磚,將磚塊產能提升至6000萬塊標磚/年。 現有工程的加工場設有員工30人,加工場工作制度為300天/年,其中加工場的原料倉庫、破碎車間、陳化車間、成型車間、濕坯存放間的員工實行一班制,烘干窯爐車間、成品倉庫實行三班制,每班8小時。項目擴建后擬增設礦場員工7名,礦區工作制度為280天/年,實行一班制,每班8小時;加工場的原料倉庫的員工實行一班制,破碎車間、陳化車間、成型車間、濕坯存放間的員工實行兩班制,烘干窯爐車間、成品倉庫實行三班制,每班8小時本項目礦場和加工場的員工均在項目內食宿。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礦場采剝粉塵,礦場裝卸粉塵,道路運輸揚塵,燃油尾氣,加工場物料卸料粉塵,加工場破碎、篩分工藝粉塵廢氣、窯爐煙氣和食堂油煙。 根據《報告表》分析,巖石及煤渣原料存于設有防風防雨的原料倉庫內,并定期灑水增濕,可有效防止堆場揚塵產生;物料裝卸過程應配備灑水降塵措施,原料破碎篩分產生的粉塵應利用現有的集氣罩和袋式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15米排放口DA003有組織排放,排放的顆粒物能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中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窯爐煙氣經收集到脫硫塔處理后分別通過25m高的排放口DA001和DA002有組織排放,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能滿足《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中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時加工場邊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能滿足《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中表3現有和新建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項目對礦場、運輸道路粉塵采取了灑水降塵措施,項目汽車設備使用的燃油應采用國家第五階段車用柴油標準,且建設單位需應經常對汽車、設備進行檢,在采取一系列的廢氣治理措施后,廠界排放的顆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能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產生的廚房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專用煙道引至排氣筒DA002排放,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小型標準。 2、廢水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雨天產生的露天采場排水回用到原料攪拌用水環節、礦場抑塵用水和車輛沖洗用水環節,無需外排;車輛沖洗廢水經過沉砂池沉淀處理后,回用到礦場抑塵用水環節;而脫硫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均能循環利用,無需外排;辦公生活區的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和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標準后,回用于項目礦場林地灌溉,不外排。故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廢水經合理處置和回用后,基本不會對周邊水體造成影響。 3、噪聲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通過選擇低噪聲型設備,安裝減震墊減少振動,定期檢修設備,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可減小項目噪聲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確保項目四周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項目噪聲對區域聲環境以及敏感群體的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 根據《報告表》分析,技改項目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表層腐殖土、沉砂池沉渣、次品、脫硫沉渣、廢布袋、生活垃圾、廢機油和含油抹布。 生活垃圾分類暫存在指定的暫存點,交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表層腐殖土會暫存在加工場原料倉庫的表土堆放區內,待礦場閉礦后表土均用于復墾;礦場外沉砂池內的沉渣和加工場沉淀池內的脫硫渣收集至原料倉庫巖石堆放區,作為原料加工制磚;次品、爐灰、爐渣均回用到生產;廢布袋收集后定期交資源利用公司回收;廢機油、含油抹布和廢油桶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并定期交有相關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轉移處置。 5、地下水環境 根據《報告表》分析,技改項目礦場的礦山建設及采礦活動對地下水資源影響主要表現為大氣降雨的礦坑排水對地下水的影響。礦場開采的礦石為磚瓦用粉砂巖,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對地下水資源化學成分改變微小。根據開發利用方案及調查分析,項目周邊區域的地下水主要大氣降水補給。而技改項目將在礦場內修建截水溝以及沉砂池均采取的一定的防滲措施,場地匯水可經截水溝收集至沉砂池集中處理,定期回用不外排。項目的加工場、辦公生活區均實施地面硬底化,沉淀池、隔油池和三級化糞池需設置合理的防滲措施,并定期檢查是否有破損現象。因此,本項目在落實各項地下水的防滲措施后,可令本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降至最小,對周邊居民的影響甚微。 6、土壤環境 根據《報告表》分析,技改項目開采的粉砂巖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有腐蝕性和浸出毒性物質,其淋溶水水質中污染物主要為SS,因此礦場內產生的雨水排水不會對土壤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會對土壤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7、環境風險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的內容,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為簡單分析。環境風險分析的結果表明,建設單位需針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事故制定相應的日常預防措施和事故發生時的控制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風險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采取控制措施,減少污染物進入環境,盡可能降低對周圍環境存在的風險影響,將生物危害和毒性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在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后,項目環境風險可控的。 8、項目應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并定期開展環境監測。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已對本項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網上公示供群眾了解項目的信息,公示期間并未收到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