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浮市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固廢專項督察整改事項(序號十九)”的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云浮市郁南縣南興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2017年租賃農用地,擅自建設早該淘汰的坩堝熔煉鋁錠生產線,冶煉廢渣隨意處置,部分傾倒在附近池塘,部分還跨省向廣西非法傾倒。
二、整改目標
依法立案查處,妥善處理冶煉廢渣。
三、整改措施
依法查處涉案企業和人員,2018年年底前完成對涉案企業的行政處罰,依法取締坩堝熔煉鋁錠生產線,對非法傾倒冶煉廢渣進行取樣鑒定,按照鑒定結果妥善處理處置。
四、整改成效
1、依法查處涉案企業和人員。郁南縣環境保護局依法查處郁南縣南興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平臺第二分公司,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共計罰款119.5萬元:一是該公司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二是該公司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的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伍拾伍萬元整;三是該公司產生水污染物直接排入未硬底化坑塘,存在利用滲坑排放水污染物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伍拾伍萬元整;四是該公司擅自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六項的規定,我對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及時將案件移交至公安機關處理,2018年6月14日郁南縣公安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同時郁南縣人民政府已依法取締該公司坩堝熔煉鋁錠生產線,并將廠區拆除。
2、全面徹底清理傾倒廢物。郁南縣縣環保局已組織人力物力對該公司傾倒廢物的地點開展地毯式排查摸底,出動相關機械設備對傾倒現場進行全覆蓋、無死角、無遺漏清理工作,傾倒廢物已全面徹底清理并運回該廠進行封存。
3、對固體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經廣州中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廠冶煉廢渣進行取樣鑒定,經鑒定為一般工業固廢(報告編號:HJ180605-4),廠區工業固廢約1200噸已全部由廣東新順景陶瓷有限公司無害化處置。
4、加強兩地溝通聯系。繼續加強與梧州市龍圩區環保局溝通聯系,建立聯防聯控機制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異地轉移傾倒行為。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5天。
受理部門: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
聯 系 人:黃永強
聯系電話:0766-7592526
聯系地址:云浮市郁南縣江濱路14號
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