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浮市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事項(序號八、九)和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事項(序號二十七)”的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1、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事項(八)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嚴格依法開展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管理工作
2、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事項(九)水源保護區違法項目清理滯后,全省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仍有2830個違法建筑(含379家工業企業)。
3、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事項(二十七)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工作中,省生態環境部門指導督促不力,惠州、湛江、陽江、云浮、汕頭等十多個地市未按要求制訂水源一級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方案,且瞞報、漏報問題十分普遍,至今還有項目未按序時進度清理到位。
二、整改目標
1、嚴格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協調好水源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2、全面清理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依法依規治理其他違法建筑,著力消除飲用水源環境安全隱患,保障飲用水安全。
3、按期完成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著力消除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隱患,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嚴格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各地級以上市不得隨意申請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因供水規劃調整、取水口改變、實際供排水格局發生變化等原因,在確保飲用水源安全的前提下,經充分研究論證后,原則上以市域為單位進行整體系統調整。
2、對2008年6月1日后建成的位于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依法拆除或者關閉;對2008年6月1日前建成的位于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清理方案,2020年年底完成依法拆除或者關閉;對于已列入當地供水規劃,近期計劃關停或搬遷的水源地取水口,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水口關停或搬遷。對一級保護區內其他違法建筑,于2020年年底前依法依規完成治理工作。
3、加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清理整治。縣級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筑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對于新發現問題,發現一宗清理整治一宗。
四、整改成效
1、拆除大河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存在朝陽水電站問題。我縣已于2019年4月組織力量對電站附屬設施進行拆除,壓力池已停止進水,供電部門已拆除上網線路,電站已停止運行,但由于與水電站承包方協商補償,只完成了關閉工作。在8月12日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督察組到我縣督查指出我縣未整治完成后,我縣高度重視,組織專門力量,于8月13日開始對水電站主體建筑進行拆除。目前,水電站已全部清拆完成,清拆遺址已全面復綠。
2、全面整治與大河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無關設施。由于郁南大河國家濕地公園是2014年12月經國家林業局(現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批準開展試點建設批準設立的,大河國家濕地公園大轉彎處建設的步道、涼亭項目是用于濕地生態(包括水環境、水土保持)監測,是為了更好地結合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技術,全方位地保護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生態環境而建設的,因此,該部分設施目前予以保留。該地方屬于封閉區域,僅供科研人員及工作人員入內研究和管理,不對外開放游覽。目前該區域已于2019年8月份設置了封閉防護網。目前亦已完成了垃圾轉運相關設施整改,增加了收集垃圾箱及垃圾轉運設施,杜絕生活垃圾造成污染。
3、完善大河水庫水源地涉一級保護區標識牌、隔離帶、圍欄等設施不足問題。2019年8月底前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已增加對大河水庫一級保護區標志牌和防護網建設。目前,大河水庫一級保護區新增標準化標志牌14塊,新增防護網1000米。同時對飲用水水源地進行管理。一是針對庫區邊的工作人員通道設置閘門,安排專人進行監管,有效防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二是強化大河水庫管理處和大河水庫濕地公園的巡查,有效制止偷采河砂、釣魚、游泳等現象,有效補上了生態環境部門監管人員不足的短板;三是對二級保護區進一步進行整治,從而更好地進行保護。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5天。
受理部門: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
聯 系 人:黃永強
聯系電話:0766-7592526
聯系地址:云浮市郁南縣江濱路14號
云浮市生態環境局郁南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