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FG2024004
郁府辦〔2024〕13號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自然資源局反映。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5日
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及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2〕288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一)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表(詳見附件,以下簡稱“補償標準表”)》執行。
(二)成片種植果樹、果園、用材林種植補償計算說明。
1.補償標準表中存在最高限價執行標準的果樹、林木,必須按實際種植株數進行清點,補償金額應按零星種植單價乘以實際種植株數進行計補;當實際畝種植密度數達到“合理種植密度”或“種植密度范圍下限值”時,可參考“連片種植”按畝計補;按實際種植株數清點進行計補的,每畝補償金額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2.在同一農用地種植面積內種植同一種類不同規格的果樹、林木,按果樹、樹木不同規格情況分別清點給予補償,補償標準表中存在最高限價執行標準的果樹、林木,每畝補償合計總額不得超過所補償規格中最高標準類別的最高限價;符合“特大2”“特大3”標準零星種植的果樹可按實際株數另行計算,其標準的認定需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現場進行測量,記錄每株的胸徑并留存作為依據。
3.在同一農用地種植面積內間種、套種多種果樹、林木,農作物混合種植或存在林下經濟作物的,果樹、林木以畝為單位計算補償后,其他的間種或林下經濟作物需按標準補償的,則計算其他間種作物時要減少相應的占地畝數;如不減少的,按其中一種的最高標準類別計算補償,間種的其他作物不作重復補償。
4.已列入本標準所附目錄,但經協商補償費用標準或種類不一致的,被征地農民或種植戶對補償標準有異議,或本標準所附目錄中未列舉的其他補償項目,可以根據農業農村或林業部門核定具體果園、果樹、林業種植的工程設計規定和可采取個案評估方式,雙方共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后確定征收補償標準。
(三)違法違規占用他人耕地的,青苗補償全部歸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人所有。
(四)無償使用他人耕地或存在租種關系種植的,原則上青苗補償款全部歸青苗種植者所有,具體由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人與青苗種植者自行協商。
(五)青苗補償按現狀補償,征地公告發出后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補償。
(六)地上附著物拆遷補償標準。屬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的房屋,按建筑面積計算補償(房屋陽臺、頂層涼亭、外走廊按其房屋補償標準的50%計算);屬青磚、紅磚、泥磚瓦木結構及其他結構的建筑物、構筑物,按建筑物、構筑物實墻以內的面積計算補償,若地上附著物有《土地使用證》,則以證內載明面積計算補償。
(七)違反有關規定,阻礙交通、影響水利的農作物視為違章種植,不予補償。
(八)其他補償。電力(桿、塔)通訊、廣播線(纜)以及輸水管道等專業管線拆遷按專業中介評估機構評估值下調5-10%的數額補償,特殊情況(個案)另外研究決定。
二、地上附著物(包括建筑物、青苗)在規定期限內由原所有者自行處理,逾期由征用單位處理,項目建設工程放線(或公告)后在放線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搶搭的,不予補償。
三、本標準未包含的經濟作物和附著物補償,視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給予補償。
四、本標準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五、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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