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強化扶貧資金監管,解決一些地方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公開不透明,社會和群眾不知曉、難監督等問題,現就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問題意識。以內容全面、方式靈活、社會知曉、便于監督為目標,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確保項目在陽光下管理,資金在陽光下運行,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主動、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對涉及扶貧資金項目有關信息內容,應當主動予以公開,促進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范、落實落地,提高帶貧減貧效果。
——堅持分級、分類公告公示。按照“誰分配、誰使用、誰公開”的原則,各級扶貧資金項目管理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通過便于群眾知曉、理解和監督的形式,按照扶貧資金項目安排實施的層級分別公開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堅持真實、及時公告公示。以便于社會和群眾監督為導向,注重社會和群眾關切,確保公開信息內容真實可靠,及時公告公示,提高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透明度,提升社會和群眾參與度。
三、公開內容
(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中央、省、市、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予以公告。
(二)精準扶貧貸款安排使用情況。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對象、用途、額度、期限、利率等情況,予以公告。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的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的名稱、貸款額度、期限、貼息規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情況,要在實施前公示,實施后公告。
(三)行業扶貧相關財政資金和東西部扶貧協作財政援助資金使用情況。使用行業扶貧相關財政資金和東西部扶貧協作財政援助資金實施的項目,予以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地點、資金規模、實施單位、帶貧機制和績效目標等。
(四)脫貧攻堅規劃。經省、市、縣各級政府批準實施的本地區脫貧攻堅規劃,予以公告。
(五)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納入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的項目,按照《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8〕10號),實行村、鄉、縣三級公示。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的脫貧攻堅項目庫,予以公告。
(六)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安排情況。年度縣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或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案(含調整方案),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準后,予以公告;鄉鎮、村級在接到上級下達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批復后,及時予以公告。
公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任務、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期限、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和績效目標、帶貧減貧機制等。
(七)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年度終了,縣、鄉、村三級要分別對本級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完成、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和減貧機制實現情況等。
(八)項目實施情況。項目管理單位或實施單位在項目實施前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公示,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績效目標、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受益對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
項目竣工后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公告,包括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結果、檢查驗收結果、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九)受理方式和辦理結果。公告公示單位、監督電話、通訊地址或電子郵箱。監督電話包括本單位的監督舉報電話和12317監督舉報電話。舉報受理辦理結果要公開。
四、公開方式
(一)中央、省級在扶貧、財政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公開,市、縣級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長期公開狀態。
(二)鄉鎮、村級和項目實施單位在鄉鎮政府、村委會或項目實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開欄等進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應利用信息卡、宣傳單等經濟合理的方式,確保扶貧項目公開渠道保持暢通,公開信息長期有效,公開內容隨時可查。
(三)探索運用信息平臺、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創新公開方式,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實現公開的扶貧資金項目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措施。各級扶貧、財政等部門要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責任,加強工作指導,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級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明確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等,提高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省市縣公開網站網址報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備案。
(二)增強公開實效。突出做好鄉、村兩級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層級要下沉到自然村、到戶。發揮好公告公示事前監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鼓勵通過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對扶貧資金項目政策的解讀和宣傳,防止“一貼了之”,確保群眾對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監督。
(三)暢通舉報渠道。公告公示單位對群眾反映的有關扶貧資金項目的意見要嚴肅對待,建立舉報問題臺賬,及時受理,認真核實,限時反饋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充分發揮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作用。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
(四)加強監督評價。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村務監督委員會、扶貧監督員等的監督作用,對項目選擇、實施、后續管理和資金使用方面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共同推動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工作。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情況納入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內容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對發現問題不整改的嚴肅追究責任。